指家庭成員間或親密關係伴侶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的行為。
家庭成員包含:
即便非屬家庭成員,但被害人年滿16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者,亦屬家暴事件,適用民事保護令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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