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意思表示係指當事人得直接進行交換意思表示之情形,例如 面對面說話或打電話交談之方式。
對話意思表示以表意人對受領者為意思表示並使其客觀上得為了解時,為意思表示生效之時點(民法第94條),即了解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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