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提存

指的是放進法院的款項是作為擔保之用,這個擔保通常是與強制執行假扣押假執行有著密切關係。多與法院執行程序有關連,擔保提存的款項是為了擔保損害。

類型

常見的擔保提存有下列3種:

  1. 假扣押、假執行擔保
    例如:債權人A為了避免債務人B脫產,經法院准許假扣押後,把一筆擔保金提存到法院,進而對B的財產進行假扣押。
  2. 假扣押、假執行反擔保
    例如:承上例,債務人B的財產被A假扣押查封後,為了能動用自己的財產,就把另一筆擔保金提存進法院,藉以擋下A的假扣押、撤銷財產查封。
  3. 停止執行擔保
    例如:債權人C對債務人D進行強制執行,法院查封D的房屋準備拍賣,但D主張C的債權有問題,在聲請停止執行獲准後,把一筆擔保金提存在法院。如此一來,在確定C、D間的債權債務之前,該幢房屋只維持查封狀態而暫不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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