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扣押(民法) 債權人為了保全對於債務人的金錢債權或可以轉換為金錢請求的債權,將來可以獲得清償,而聲請法院裁定禁止債務人處分財產的程序。也就是暫時查封債務人的財產並且禁止債務人在假扣押期間處分而喪失,以維持財產原狀的行為(民事訴訟法第522條至第531條)。字面上的「假」是日文「暫時」的意思。 行政訴訟法的假扣押可供參照 相關條目 保全程序 相對人 限制登記 執行名義 執行費 處分禁止效 禁止處分 預供擔保 擔保金 擔保提存 扣押 保全追徵 假扣押(行政訴訟) 民法, 民事訴訟法, 保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