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性審查係爭點整理的一環,即假定原告提出之事實主張為真實,是否足以支持其訴訟上之請求,若答案為肯定,即通過一貫性審查;若為否定,則原告之主張欠缺實體法上正當性,應以請求無理由予以駁回。
通過一貫性審查後,應繼續就被告之答辯做重要性審查,若假定被告之主張為真實,足以導致將原告請求認為無理由予以駁回,即通過重要性審查,可進一步整理事實上爭點及證據上爭點;若未通過重要性審查,則被告主張欠缺實體法上正當性,應容認原告之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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