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訴訟
係指
當事人
一方或雙方為兩人(或以上),其
訴訟標的
共同或者屬於同一種類的
訴訟
。共同訴訟的優點在於
訴訟經濟
、節約司法資源並且避免裁判矛盾。
類型
共同訴訟,依訴訟標的是否合一確定可分為:
「
必要共同訴訟
」:訴訟標的須
合一確定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類似必要共同訴訟
「普通共同訴訟」,訴訟標的無須合一確定,共同訴訟人之間沒有共同的訴訟權利和義務,是可分之訴,是否分開審理取決於當事人的同意和法院的決定。
相關條目
合一確定
訴訟主體
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