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違背法令」是指判決沒有適用正確的法規或適用不該適用的法規的情形(民事訴訟法第468條),另如:判決法院的組織不合法、應迴避的法官參與裁判等情形,判決當然違背法令(民事訴訟法第469條各款)
其他訴訟法之判決違背法令,請參見:判決違背法令(刑事)、判決違背法令(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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