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共同訴訟
訴訟標的
對於各共同訴訟人必須合一確定的
訴訟
,分為: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指數人必須共同起訴或被訴,而在訴訟上視為一體者(
例
分割共有物訴訟),若數人未共同起訴或未對數人共同起訴,則
當事人
不
適格
類似必要共同訴訟:指數人可以為單獨或共同訴訟人,如經列為共同訴訟人,訴訟標的在共同訴訟人間必須合一確定者(
例如
撤銷股東會決議訴訟)。
相關條目
共同訴訟
法定管轄(民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