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訴訟標的理論

原告起訴時所表明的「訴之聲明」及「原因事實」所共同呈現對被告所請求之法律上地位(受給地位形成地位),作為解釋、認定訴訟標的之權利義務法律關係之標準。

有別於舊訴訟標的理論,係直接以實體法上具體權利(如請求權形成權等)作為訴訟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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