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務員的工作就相對單純,就是負責開庭相關的事務,像是開庭前半小時開啟法庭內的電子設備、到贓物庫領取相關證物和準備開庭的卷宗、協助當事人進行報到及叫號等,再到閉庭後的整理都由庭務員一手包辦。
法院的卷宗往往又厚又重,所以常常會看到他們推著推車穿梭在法院內。因為通譯需求的變遷,所以現在多以逐案的方式,約聘特約通譯到庭協助傳譯,即使特約通譯到庭,也多半是坐在當事人旁邊,因此沒有通譯需求時,法庭上的通譯席位置,有時候坐的就是庭務員(法袍顏色也一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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