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譯 辦理通譯及傳譯之人員,服從法庭審判長或法官之指揮命令執行通譯事務。 職務 訴訟案件開庭及法官履勘時傳譯瘖啞人士之手語、本國各種特殊方言及外國語文、負責遠距訊問開庭事宜及司法行政文書業務等事務。 相關條目 審判筆錄 庭務員 法院組織法, 司法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