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戶
指經申請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
審核認定,符合下列規定者: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
最低生活費
1.5倍,且不得超過
所得基準
。
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額。
相關條目
指定辯護
強制辯護
義務辯護人
權利告知
行政法
,
社會救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