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戶

指經申請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符合下列規定者:

  1.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1.5倍,且不得超過所得基準
  2. 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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