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

印花稅是一種憑證稅,是針對憑證所課徵的稅,但並不是所有的憑證都要課徵印花稅,目前印花稅法規定應課徵印花稅的憑證有4類。

  1. 銀錢收據按金額4/1000 計算 、
  2. 買賣動產契據每件稅額新台幣12元 、
  3. 承攬契據按金額1/1000計算。

依據印花稅法規定,應納印花稅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即應貼足印花稅票;如果應納稅額太大,不方便貼印花時,可至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開立繳款書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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