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量係指行政機關於法律積極明示授權或消極默許範圍內,基於行政目的,自由斟酌而選擇認為正確之行為,通說認為裁量係針對決定是否發生法律效果或選擇何法律效果,而不涉及法律要件。
但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裁量時仍應遵守法律優位原則,並避免違背比例原則等規範,若裁量係基於法律條款之授權,不得違反授權之目的及逾越授權之範圍。
法院對於行政機關之行政裁量,應尊重其裁量空間,僅有逾越裁量、不為裁量或裁量錯誤等裁量瑕疵,始得審查裁量之合法性。
相關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