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工具

修復式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

修復式司法是對因犯罪行為受到直接影響的人們(例如:加害人、被害人及其家屬、甚至社區成員或代表),提供各式各樣對話與解決問題的機會及管道。相對於現行刑事司法制度著重在懲罰,修復式司法則關注於療癒創傷及復原破裂關係。透過修復式司法,加害人可以認知其罪行造成的傷害,向被害人及其家屬真誠道歉及承擔賠償責任,改善自己與被害人及其家屬間的關係,最後助其復歸社會。

被害人及其家屬則可藉由修復式司法程序描述其經歷的被害過程、自身感受或親人被害的痛苦,並可直接詢問加害人關於犯罪事件的真相,減少因被害產生的恐懼與負面情緒,藉以療傷止痛,回歸正常生活。

我國法制

法務部保護司自民國99年9月起開始試辦「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並自101年9月起擴及全國各地方檢察署辦理。

相關條目

This website uses cookies. By using the website, you agree with storing cookies on your computer. Also, you acknowledge that you have read and understand our Privacy Policy. If you do not agree, please leave the website.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