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兩造其餘請求均拋棄", description="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之契約,稱為和解契約。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之效力(民法第736條、第737條)。和解時約定「兩造其餘請求均拋棄」,表示除了和解條件以外,當事人就其他所請求的權利,因拋棄而消滅。 " ~~ ====== 兩造其餘請求均拋棄 ====== [[: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之[[契約行為|契約]],稱為和解契約。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之效力(民法第736條、第737條)。[[:和解]]時約定「兩造其餘請求均拋棄」,表示除了和解條件以外,當事人就其他所請求的權利,因[[:拋棄]]而消滅。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民法 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