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式承兌 係指僅由付款人在匯票正面簽名,不記載任何文義之承兌而言。付款人即在匯票正面簽名,不論其簽名是否有承兌之意思,均視為承兌。此所以限於票面簽名者,為免與空白背書相混故也。 相關條目 承兌 民法, 法律文言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