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本文件的舊版! 公益性 公益性係屬不確定之抽象法律概念。 法律上所稱公益,並非抽象的屬於統治團體或其中某一群人之利益,更非執政者、立法者或官僚體系本身之利益,亦非政治社會中各個成員利益之總和,而係各個成員之事實上利益,經由複雜交互影響過程所形成理想整合之狀態。 亦有法律如公益勸募條例第2條第1款直接對「公益」定義:「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然此皆僅得對「公益」為適當之描述,尚難為其劃定一具體範圍或提供一可得操作之標準。 相關條目 任意規定 專屬管轄 市地重劃 釋字第392號-刑訴法檢察官羈押權、提審法提審要件等規定違憲? 釋字第588號解釋:行政執行法拘提管收事由相關規定違憲? 行政法, 法律文言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