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種住宅區 為維護較高之實質居住環境水準,供設置各式住宅及日常用品零售業或服務業等使用,維持中等之人口密度與建築密度,並防止工業與稍具規模之商業等使用而劃定之住宅區。 建蔽率:35% 容積率:120% 相關條目 住宅區 行政法, 都市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