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則加重

犯罪行為符合一定要件下,予以加重處罰,成立另一獨立罪名。

成年人故意對兒少犯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此加重結果,法定最重本刑如超過有期徒刑5年,縱判處6月以下,仍不可易科罰金,與刑法總則加重(如累犯)只單純加重量刑,並非另一獨立罪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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