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令或契約有守因業務知悉或持有工商秘密之義務而無故洩漏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17條)
公務員或曾任公務員之人,無故洩漏因職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工商秘密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1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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