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uldunfähigkeit)
又稱「罪責能力」,指行為人於行為時有辨識其行為違法與否,並依其辨識而為行為的能力,責任能力為對於行為人所為刑法上不法行為予以非難或公開譴責的的基礎。
關於民法上的行為能力,請至:責任能力(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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