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可能性 期待可能性為立於刑法規範的立場,期待行為人實施適法行為的可能性。 行為人有責任能力且有故意或過失而實施犯罪行為時,無論何任處與與行為人於行為時相同的立場,也會做該違法行為,則無法期待行為人做適法行為,故刑法並不對該行為加以非難、譴責,而否定其刑事責任。 相關條目 罪責 罪責(有責性) * 判斷要素 主觀要素: 責任能力:生理原因(精神障礙)、心理結果 不法意識 客觀要素:期待可能性 其他可罰性要件 客觀處罰條件 免責權 刑法, 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