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原則為憲法基本秩序之一。該原則內涵應包含國民主權、多數決,以及地方自治團體的自主權,亦即,由人民治理的政府。
例如,憲法第1條明定我國為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第2條也明文規定國民主權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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