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

當事人(包含定作人承攬人)約定,由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後,他方給予報酬契約(民法第490條第1項),所成立的契約即為承攬契約

例如 甲與乙約定,甲為乙蓋一棟房子,等到甲把房子蓋好以後,乙再給甲500萬元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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