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權

指個人生活秘密領域免於受他人侵擾,以及對於個人資料有自主控制的權利,即有所謂的合理隱私期待。侵害他人隱私權的行為可構成侵權行為,受害人除一般財產損害賠償請求權之外,尚可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賠償非財產損害(即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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