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或離婚經過法院調解成立,作成調解筆錄時,和確定裁判有相同的效力,離婚調解經當事人本人表明合意(雙方在調解筆錄上簽名),離婚即成立,婚姻關係消滅。
因為離婚涉及身分登記事項,依照《戶籍法》規定,當事人還是要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依照戶籍罰鍰處罰金額基準表規定,當事人必須在收到筆錄正本後的30日法定期間內進行登記。若是沒有正當理由超逾法定期間而未辦理離婚登記,就會處被一定金額的罰鍰。
透過網路線上進行離婚登記,僅限於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離婚案件,因為這些案件在法院裁判確定或調解、和解筆錄成立時都已發生效力,提供民眾線上申辦不致產生爭議,且可節省民眾臨櫃辦理登記所需的時間及交通成本。
相關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