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時狀態處分

暫時狀態處分是一種保全處分,避免判決出爐後,已經造成無法或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由於法院的判決是針對「法律關係」,也因此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暫時狀態處分的內容,就是「爭執的法律關係」。

民事訴訟法 第538條第1項
  • 於爭執之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或有其他相類之情形而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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