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狀
提起
民事訴訟
,應以訴狀寫明
當事人
(即
原告
、
被告
)及其
法定代理人
、請求
法院
判決
之聲明、
訴訟標的
與請求原因事實,向法院提出。
起訴狀之參考範例,可參閱
司法院網站-便民服務-書狀範例
。
相關條目
起訴階段(民事)
答辯狀
準備書狀
聲請狀(民事)
民法
,
民事訴訟法
,
TAG:書狀
,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