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為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三級。
三審:指案件先經由地方法院審理,是為第一審;如不服地方法院之裁判,得向高等法院上訴或抗告,是為第二審;如不服第二審之裁判,得再上訴或抗告於第三審之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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