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平規定
衡平規定又稱「衡平法條」,係指付與
主管機關
就
法律效果
之發生與否即其範圍,得加以
裁量
。授權由主管機關自由裁量或
判斷餘地
的規定。
舉例
民法第148條第2項
行使
權利
,履行
義務
,應依
誠實及信用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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