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刑罰感應力薄弱 行為人曾因犯罪受罰,理應產生警惕作用,返回社會後能自我控管,竟又再犯罪,足見前罪之刑罰無成效,行為人對刑罰感應力薄弱,基於特別預防之法理,並兼顧社會防衛之效果,法院可裁量加重處罰。 相關條目 Plugin Backlinks: 沒找到任何結果。 刑法, 刑法總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