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要件故意 包括「認知」與「意欲」。 「認知」,指對行為、因果關係及結果等客觀構成要件要素之實現有所認識; 「意欲」,指行為人心理上希望構成要件實現或結果發生的態度。如行為人認知以刀刺入被害人心臟將致其死亡,心理上也希望結果發生,即具殺人罪之構成要件故意。 相關條目 故意 雙重故意 刑法, 故意, 刑法總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