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本文件的舊版! 機關鑑定 指交由具有專業知識的機關團體來進行鑑定。例如囑託醫院、學校或會計師公會來鑑定。 機關鑑定的用意,原本是考量這些機關有厲害的專家與足夠之設備,比較能作出好的鑑定結果,所以現行大多數刑事案件的鑑定都採取機關鑑定的方式。司法院也備有鑑定機關名冊。 雖然機關鑑定具有其便捷性,但是因為機關鑑定並無法得知到底是由何人實際進行鑑定,因此在法院有需要傳喚鑑定人到庭時,容易產生困擾。 相關條目 選任鑑定人-機關鑑定 機關鑑定 選任鑑定人 鑑定 鑑定許可書 鑑定證人 刑事訴訟法, 證據導論, 強制處分, 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