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本文件的舊版! 言論自由 (Freedom of speech) 言論自由為人民的基本權利,憲法第11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的維護,協助人民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促使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的功能得以發揮。 相關法條 憲法 第11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相關條目 回復名譽 侮辱公署罪 象徵性言論 寒蟬效應 揭櫫 人身自由 出版自由 自由權 宗教自由 表現自由 秘密通訊自由 集會自由 新聞自由 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