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占有 (Stellvertretung im Besitz) 代理占有又稱代為占有,係以他人(如質權人、承租人、受寄人等)代本人占有本人之物,該他人即民法第941條所稱之間接占有人,占有係事實行為,非代為法律行為。 相關條目 占有 占有本權 代理占有 民法, 民法物權, 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