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行為
Realakt
事實行為又稱「非表示行為」,係指法律對於一定事實上的狀態或經過所發生的結果,賦予一定法律上效力的法律事實,而無須行為人有一定意識內容為前提,如 無主物先占(民法 第802條)、遺失物拾得、埋藏物發現、添附物歸屬、占有取得、無因管理、加工(民法第814條參照)等屬之。
換言之,事實行為的行為人,不必表現內心的意思,就會發生私法上的法律效果。
學者或實務工作將民法規定的各種會發生特定法律效果的行為,分成法律行為、準法律行為及事實行為。
民法 第802條
以所有之意思,占有無主之動產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取得其
所有權。
行政法上的事實行為(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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