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代理 複代理係代理人將代理權轉授與他人,由被授與人行使代理權,即代理人以自己之名義,在為本人選任代理人,使再選任之代理人得於代理權之範圍內代理本人為法律行為,而複代理人仍為本人之代理人,法律行為之效力仍對本人發生。 複代理中,複代理人須具備代理及複代理權,且須以本人名義為之,除本人同意或特別約定外,不得為複代理。 相關條目 有權代理 - 無權代理 - 表見代理 直接代理 - 間接代理 法定代理 - 意定代理 積極代理 - 消極代理 一般代理 - 特別代理 單獨代理 - 共同代理 本代理 - 複代理 民法, 民法總則, 代理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