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行政 文化行政的工作內容是基於文化行政之知能,對文化人才培育與獎掖、文化交流與合作、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傳承與宣揚、文化藝術傳播與發揚、藝文活動創作與展演及文化設施經營管理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執行工作等。 相關條目 社區總體營造 行政法, 法律文言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