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安定性原則 (Grundsatz der Amtssta¬bilität) 為德國法制上的原則,係指針對複數公務人員互爭陞遷、職位調動等問題,當該處分或其他處置一旦執行而落實時,則勝選者無論系爭處分或其他處置是否有任何法律上瑕疵,均取得所獲取之職位,而不再變動。 換言之,落敗之公務員即難以再以任何救濟手段,質疑勝選公務員之陞遷或調動的合法性。 相關條目 停止執行 法律文言用字, 原理原則, 行政法, 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