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離職
非自願離職,指的是非出於個人意願的離職。根據的規定,非自願離職包含以下幾種:
雇主主動資遣、因雇主違法自請離職
根據法條能分成「由
雇主方主動發起
資遣」與「員工因為雇主有違法事由,而主動提出離職」兩種,為大家最常遇到的非自願離職類型。
公司停業、倒閉
職災
當員工因職災被公立醫療單位認定無法工作、雇主沒有協助
勞工安置適當工作,或勞工對雇主安置的工作未能達成協議,只要符合其中一項就可以主動提出離職,且屬於非自願離職範圍。
契約屆滿之約聘人員未於1個內找到新工作
簽署定期契的約聘人員,如果在約聘日期到期後的一個月內沒能找到新工作,且符合上一份約聘工作滿半年以上,屬於非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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