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可能性為立於刑法規範的立場,期待行為人實施適法行為的可能性。
行為人有責任能力且有故意或過失而實施犯罪行為時,無論何任處與與行為人於行為時相同的立場,也會做該違法行為,則無法期待行為人做適法行為,故刑法並不對該行為加以非難、譴責,而否定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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