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斷刑

所謂「處斷刑」,乃立法者基於刑罰目的及刑事政策考量,明文規定加重減輕免除法定刑之事由,以調整原始法定刑。

以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為例,有期徒刑之法定刑為 2 月以上 5 年以下。如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3月以上7年6月以下)成為處斷刑,法官可在此範圍內為刑罰之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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