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程序

偵查係偵查機關調查犯罪事實及蒐集相關證據資料,以查明真相,確認有無犯罪嫌疑人及犯罪事實的程序。

目前我國的刑事偵查程序是由檢察官主導,而由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協助偵查犯罪。檢察官是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可以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就發動偵查權。

偵查結果

檢察官偵查結果的結果有3種:

如果是起訴就進入法院,進行審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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