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權人

告訴權人,指的是有權提出告訴的人,包含:

  1. 犯罪的直接被害人
  2. 犯罪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配偶。
  3. 特定親屬。例如 被害人死亡時,可以由死者的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提出告訴,但是如果死者於生前已經明示對被告不提出告訴的話,他的親屬也不可以提出告訴。
  4. 代行告訴人例如 因車禍受傷導致昏迷不醒的被害人,無法對撞到他的被告提出告訴時,此時檢察官會為被害人利益,指定他的親屬為他提起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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