逕行拘提
逕行拘提係指存在無法
傳喚
或不得傳喚之情形,得不經
傳喚
之程序直接拘提
被告
。
發動要件
被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以下情形之一(刑訴第76條):
無一定之
住所
或
居所
者
逃亡
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有事實足認為有
湮滅
、
偽造
、變造證據或
勾串共犯
或
證人
之虞者
所犯為
死刑
、
無期徒刑
或最輕
本刑
為5年以上
有期徒刑
之罪者
相關條目
約談
傳喚
拘提
一般拘提
逕行拘提
緊急拘提
通緝拘提
逮捕
羈押
一般性羈押
預防性羈押
刑事訴訟法
,
強制處分
,
拘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