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監察書(俗稱監聽票),指警、檢機關基於犯罪偵查需要,依法聲請法院核准對於公民私密性的通訊予以攔截、開拆、讀取的刑事偵查手段之核准文書。聲請法院核准監聽時,聲請機關必須蒐集相當事實可認為監聽對象可能涉嫌犯罪,法院才會核發通訊監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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