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違憲審查制度

分散違憲審查制度又稱「附帶式審查」,係指由各級法院法官審理具體個案時,均有審查應適用之法規範是否合憲之權力與義務當事人亦得在訴訟中主張法規範違憲,故此種制度以存在具體爭議或訴訟為前提,而法院則於具體個案時,附帶審查法規範是否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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