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條款

立法者制定法律時,雖然希望能夠儘量清楚的逐一規定,以符合民眾需求,但有時必須保留一些彈性,讓法院或其他機關,能夠因應社會變化及人生百態,做出合宜的解釋,並避免因為法律無法即時修改造成無法解決問題的困境。所以有些法律會訂定概括條款。

例如:民法第72條規定,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法律行為無效。第1052條第2項規定有前項以外的「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可以請求離婚,此時有沒有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有沒有難以維持婚姻的其他「重大事由」,就會由法院或相關機關依照個案狀況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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