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類事件
根據家事事件法第3條,丙類事件包含:
因
婚約
無效、解除、撤銷、
違反婚約之損害賠償
、返還婚約贈與物事件。
因婚姻無效、撤銷婚姻、
離婚
、婚姻消滅之損害賠償事件。
夫妻財產之
補償
、分配、分割、取回、返還及其他因
夫妻財產關係
所生請求事件。
因
判決
終止
收養
關係給與相當金額事件。
因監護所生損害賠償事件。
因
繼承回復
、
遺產分割
、
特留分
、
遺贈
、確認
遺囑
真偽或其他
繼承
關係所生請求事件。
相關條目
家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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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類事件
戊類事件
民法
,
家事事件